一、北京一男子拆毁多个垃圾桶,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近日,京开辅路有一名男子男子将垃圾桶破坏,推向马路中央,十分危险,有路人上前劝说,但是男子不予理会。
多名群众向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林校路派出所报警,民警到达现场时,该男子已经不知去向,在群众的引导下,民警一路追踪追上了这名男子。可就在询问情况时,男子不配合工作,要逃离现场,民警伸手拦截,却遭对方挥拳击打。
目前,男子杨某因涉嫌袭警,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
二、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破坏公共财物的,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破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就可以立案: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