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条款的内容有: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2、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如何认定存有争议的合同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可以根据下列方法认定: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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