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未登记离婚后果有离婚协议书没有效,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开始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离婚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二、如何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负担等问题:
1、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主要是指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
2、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3、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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