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相互动手不一定算家庭暴力。如果夫妻都有负伤的就不构成家暴,所谓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配偶造成身体、精神等方面一定伤害的后果。
一、主动把妻子赶出家门会有法律责任吗
主动把妻子赶出家门会有法律责任。妻子可以通过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夫妻双方是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的,如果妻子是患病或者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故意将妻子赶出家门,达到抛弃目的,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遗弃罪。如果将妻子赶出家门涉及暴力行为的,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哪几种情形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刑条款,意味着,对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再限于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亦能要求过错方赔偿。比如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婚内嫖娼、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等。
三、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
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方法有以下三种:1、主体范围是:家庭暴力不仅是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对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2、表现形式是: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3、构成要件是: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