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诉讼的范围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拆迁许可、规划许可、房屋拆迁裁定、行政强制拆迁决定、拆迁过程中的行政处罚、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依法处理。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涉及哪些当事人?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拆迁关系人。其中,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主要是指被拆迁人,有时拆迁关系人也是原告。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具体的,即作出具体拆迁管理行为的行政机关。拆迁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主要是指被拆迁人。
拆迁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计算?(1)直接起诉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二)复议起诉和对复议不满的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案件。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和公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公布的规章中央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规章与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公布的规章不一致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公布的规章不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解释或者决定。
拆迁案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防止强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拒绝执行的,不及时执行的,可能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执行。相应地,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强拆基本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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