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此外,《解释》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中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是多少
针对刑法当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第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第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第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