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的普通刑罚是三到十年,但是如果有奸淫幼女且情节恶劣的,或者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即被定义为幼女。而“素媛”被侵犯时,年仅8岁。在素媛案中,赵某淳犯了奸淫幼女的罪行,甚至导致被害人终身残疾,这也已经达到了重伤的级别。在舆论的压力之下,一般不会有轻判的可能了。
关于醉酒的问题我国刑法也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4款中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虽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而且,这种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的,所以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实施犯罪行为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醉酒后实施强奸行为的,也一样按照强奸罪进行处罚,并不会有像素媛案一样的从轻处罚的结果出现。在我国《刑法》中,这种醉酒指的是生理性的醉酒。
病理性的醉酒则被归结到了精神病的范畴。作为一个神志正常的人,理应知道醉酒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在享受酒精带来的快感的同时,也同样要承担可能因此而带来的后果或者是代价。再者说,喝醉与否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也是同等的,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并没有因为醉酒而减轻。
同时,对于素媛案中的罪犯赵某淳来说,他并不是第一次犯罪,在之前有着17次前科,按照我国《刑法》,是会得到从重处罚的。而且,这里我们还要说明一个问题:从重处罚不等同于加重刑罚。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在《刑法》第65条第1款中就说明了,累犯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并且与之相反的并不是从轻处罚,而是不从重处罚。加重刑罚是在指数罪并罚的时候,可以在所判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且能够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因此,在我国,赵斗顺的罪行,起步就是十年有期徒刑,像他作为有17次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他将8岁小女孩绑架到家中侵害,还造成小女孩终身残疾的罪行,再加上他在社会乃至国际上造成了如此大的恶劣影响,他基本上就是无期徒刑,搞得不好就是死刑。
顺带一提,赵斗顺事件案发时,韩国公开特定暴力犯罪嫌疑人面部的法规尚未出台,因此,赵斗顺如今的面相无法得到有效公开。万般无奈之下,2019年4月24日,韩国MBC电视台公开了”素媛案“凶犯赵斗顺被抓时候的长相。这还是节目组反复权衡后做出的选择。节目组给出的理由是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至于十二年后的赵斗顺的长相,在他即将出狱的新闻引起社会持续的震动后,韩国人民只能得到一张模糊的照片。
这种不能公开犯罪嫌疑人肖像的情况在我国是不存在的。从平时看普法新闻就可以感发现,一些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的肖像就是公开的,由此可见,我国向来是把人民安全放在罪犯的肖像权之上的。
2020年最新出台的《民法典》关于肖像使用权是这样规定的:“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其中第三条就明确指出: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因此,且不说赵斗顺在我国不仅走不出监狱,他的肖像也完全可以被公开,也不至于像韩国这样要在他的家乡安装上千个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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