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进行强制传唤之后,一般是不需要补办传唤证的。一般来说在询问笔录中写明清楚具体情况就可以了。
一、刑事传唤是强制措施吗
不是。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报警后几天可以传唤对方
对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传唤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的,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嫌疑人时,就可以对嫌疑人进行传唤。对那些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传唤的时候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的构要条件如下: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报案几天传唤嫌疑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传唤是没有规定的,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嫌疑人时,就可以对嫌疑人进行传唤。有关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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