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认罪书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行为人是否签署认罪书,不影响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和执行。只要行为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属于严重生病无法自理的人和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拘留期限届满未结案,但需要取保的,可以取保。
取保候审一定要认罪吗
取保候审不是必须认罪,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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