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出境集装箱卫生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05 22:26:57 1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第一条为了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病媒昆虫、医学动物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的物品,通过集装箱传播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入境、出境的各类装载货物的运输设备或者货物容器。

第三条本规定入境、出境集装箱卫生管理,系指对来自疫区的或者经停疫区装卸货物的、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传播媒介生物的集装箱。

第四条由国外运进或者由国内运出的集装箱,在最先到达口岸或者最后离开口岸的时候,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卫生检查或者卫生处理。如果集装箱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申请在其他地方实施卫生检查或者卫生处理,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派员前往,所在地的运输管理部门或者货主,为卫生检疫机关提供工作场所,并配合其工作。

第五条入境、出境集装箱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在集装箱实施卫生检查以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下列事项:

(一)预定到达或者离开口岸的日期和时间;

(二)装箱的地点和目的地;

(三)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

第六条集装箱到达或者离开港口、机场、车站、关口,在实施卫生检查以前,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启封或者转运。卫生检疫机关需要开箱检查时,应当会同海关进行。

第七条对入境、出境集装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实施卫生处理。

(一)携带有病媒昆虫、医学动物的;

(二)载有腐烂变质食品的;

(三)载有废旧物品、有碍公共卫生物品的;

(四)来自检疫传染病或者监测传染病疫区,并且装有易于隐匿、孳生病媒昆虫、医学动物的物品;

(五)被传染病污染或者有污染嫌疑的;

(六)其他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实施卫生处理的物品。

第八条经卫生检疫机关卫生处理的集装箱,卫生检疫机关应当签发集装箱入境、出境卫生检疫许可证。

第九条卫生检疫机关在实施卫生处理的时候,应当避免对集装箱及其所载货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十条对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集装箱,不在境内启封的,除发生在流行病学上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必须实施卫生处理外,一般不实施卫生处理。

第十一条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务院命令对集装箱及其所载货物,采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装载某些货物由国外运进或者由国内运出;

(二)指定某些集装箱必须经过卫生处理,方准由国外运进或者由国内运出。

第十二条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集装箱实施卫生检查或者卫生处理的,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新时间:2024-01-25 17:45:30
查看国务院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入境、出境集装箱卫生管理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入境、出境集装箱卫生管理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