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养老保险最新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与2017年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也就是说,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延迟缴税对投保人是一种优惠政策。
财政部等多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二、什么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很多人搞不懂什么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其实,这是一种国家给予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商业养老保险。
通俗来说,购买这种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延迟缴税,保费可以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等到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它跟职工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有啥区别?简单来说,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发起,责任主体是政府,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是强制性缴纳;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发起,责任主体是个人,缴费是个人缴费。
三、为何要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保监会透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而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这一数字大概为50%。
“我们国家商业养老保险现在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与国际上比较,差距很大。”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6月23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
“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的就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形式的人民群众在基本保障之上更高水平的、更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黄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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