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要求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的才可能构成,而在缓刑期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此不能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累犯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二)特殊累犯:
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时间无限制:这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很重要的地方;
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
(三)累犯量刑: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累犯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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