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是美国版权开发最基本的手段。版权产业创造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目辛迪加是美国电视节目版权贸易的一个独特渠道。辛迪加组织购买节目再向市场销售其播出权,通过开发电视节目多轮次播放的市场价值来获得利润,并力争使节目市场效益最大化,在每一轮次的销售中,节目制作商都可以从中分得利益。
随着国际交流的开展,美国电视节目不断出口国际市场,其跨国市场的开发更给制作商提供了额外的利润来源。2000年夏天,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推出了游戏节目《幸存者》,这个节目在美国播出引起反响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机构购买了节目的版权,瑞典、瑞士、丹麦、挪威中国等国家的电视台都在黄金时间播出了这个节目。
二、版权的产业链延伸
美国的商业电视在类型化、专业化生产中不单单局限于节目本身,还充分发掘市场潜力,对同一媒介产品的上下游市场进行充分开发和整合,使得每一个电视产品的利润空间都得以充分的挖掘。
美国电视节目版权的衍生业务主要是以电视节目或内容为衍生源,依托电视节目的影响力,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与经营。美国电视节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市场开发体系,建立了一条从节目策划、制作、播出到衍生品开发、销售的产业链,从而使电视节目产品转化为商品。美国的版权衍生业甚至成为支柱性产业之一,市场的总量每年都在数百亿乃至数千亿美元以上。
三、版权的资本运营
1.发行机构和服务机构
节目的发行机构即节目未来的买主,他们可能是播放台辛迪加公司、有线网公司、音像发行公司等。如果他们对节目的构思和样品有信心,便可能在制作时即开始投资。作为回报,制作方在销售节目时必须给这些投资人极为优惠的价格。投资人有时还会要求分享从其他渠道销售获得的利润。此外,传播市场上还有为节目制作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如拥有制作场地的公司、后期制作提供商、录音棚运输公司等。如果制作方许诺节目销售后的利润分成,这些企业就会允许制作方以低廉的价格使用其服务,或允许制作方有了资金后再支付服务费用。这些利益交换在制作节目样本的过程中最为常见。
2.银行和其他借贷机构
在市场经济中,银行是主要的投资人,但这类机构在节目投资方面相对保守。银行和借贷机构的投资有一套信用和抵押审核制度。节目制作方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纪录,必须拥有可在市场上迅速兑现的资产作抵押才可能成为投资对象。银行投资广播电视业通常是以制片厂、电视网、节目辛迪加和技术设施为对象,对具体节目的投资相对少见。
3.其他外部投资者和国外投资者
外部的资金投资节目生产是风险很大的一种行为。成熟老练的外部投资者,往往只给业绩显著的制作单位投资,其投资也主要用来资助制作方启动节目生产,为其进一步在业内融资创造条件。这样,便可以推动业内的利益团体涉足节目生产,使投资回收得到一定的保证。随着媒体产业日渐全球化,美国制造的电视节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际市场上,于是外国投资人也成了美国节目制作人融资的对象。
四、版权合作
随着近些年全球电视的发展和新媒体的突飞猛进,美国电视节目不断强化自身的版权合作,这一版权开发模式成为当前美国电视节目产业化的重要特征。美国电视节目的版权合作表现出两个趋势,一个是与网络媒体展开版权合作,另一个是实行跨国版权合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人们休闲娱乐方式的变化,传统电视和新兴的互联网两大领域越走越近,既相互竞争也分享资源,呈现出竞合的新潮流,网络媒体和传统电视媒体的紧密合作也早已展开。这种版权合作模式从一个侧面表明,电视和互联网近年来出现了不断靠拢和交叉的迹象,正在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互补、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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