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3%调整为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和执行费率维持2020年执行标准不变,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率仍维持0.2%不变。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缴费上限为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3428元);缴费下限为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946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8%,农业个人缴纳比例8%,城镇个人缴纳比例8%。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3%调整为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和执行费率维持2020年执行标准不变,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率仍维持0.2%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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