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商标代理标准合同注意事项有审查代理方资质、明确代理权限、写清费用、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等。商标注册是一个比较繁琐的事情,很多小企业会委托给专业机构代理,为了不发生经济纠纷,双方签署一份合同也是很有必要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经济合同应有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自己的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2、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
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等。《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应作为商标注册代理合同附件。
3、商标注册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
应明确约定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代理人的权限,如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是申请注册中国商标,还是注册马德里商标等。
4、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对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代理人代理权限的约定,界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代理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5、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此条款中应在商标注册代理合同明确约定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全文6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