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没有公司设立无效的,仅有公司设立撤销的内容。
如我国公司法,公司设立撤销的原因是,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
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
公司设立无效主要是因设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引起的。具体地说,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1、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违反主体资格的要求。主要有:
(1)公司发起人或股东中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所实施的设立公司的行为无效。
(2)发起人或股东所实施的设立公司的行为,并非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相对人已知或可知其真意的。
2、违反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设立行为本身的缺陷可使公司设立无效。主要表现为公司设立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
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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