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标权侵权商品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时间:2023-03-04 19:00:27 2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经销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免予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必须具备3个基本条件:

一是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商标侵权商品;

二是能有效证明所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

三是如实说明侵权商品的提供者。

一、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告知书怎么处理

1、律师函属于警告性质,一般是权利人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权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收到商标侵权的律师函告知书后,尽量对照函中提及的侵权行为,对自己生产、销售产品进行检查,如果确实有侵权行为的,最好积极联系权利人或者对方律师进行协商。

3、如果是正当渠道的产品,可以提供买卖合同、供货清单,不知道属于侵权产品的,停止销售就可以。

4、《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一)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

(二)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

(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

(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第八十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冒用商标,工商局会如何处罚

工商局对冒用商标的,会先被判处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冒用商标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三、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怎么处理

1、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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