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有从重情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违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则构成从重处罚情节,量刑加重。最重的量刑幅度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是因逃逸致人死亡。醉驾属于过失犯罪,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
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得知,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醉驾者不得直接逮捕,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无事故对于当事人来说同样也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会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同时会按照驾驶车辆的类型吊销驾驶证,只有在期满了之后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所以,不同的情形就会做不同的处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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