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更名分公司需要更改吗
时间:2023-06-28 14:44:18 4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总公司更名分公司也需要更改。

需要变更营业执照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总公司章);

2、委托代理人证明(盖总公司章);

3、负责人信息登记表(盖分公司章);

4、总公司的聘任决定(红头文件或其他有效文件);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同时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1、变更后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分公司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分公司章);

3、分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分公司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5、分公司完税证明;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要提交银行清户证明;7、分公司公章。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分公司注销在哪里备案啊?

撤销分公司备案。公司应当自分公司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其他材料。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其中有明示的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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