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可以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和其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的说明去能够申报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去进行登记,给孩子上户口。根据2016年1月14日发布的《意见》中的第二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和其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的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去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捡的孩子怎么上户口新政策
捡的孩子上户口,适用收养孩子上户口的规则。具体如下:
1、捡到小孩后,对照法律规定收养人条件,自我评估自己是否符合收养人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下一步流程;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尽快将小孩送往公安机关或福利机构;
2、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确定收养关系;
3、确定收养关系后,领取收养证;
4、携带收养证等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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