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人解散的情形包括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
一、所有公司解散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如下:
一、关于公司的解散问题。《公司法》
181条,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作为规定: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的清算问题。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
而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处理、处分的行为。
公司解散后,除因合并分立事由者外,都要经过清算程序。所讲的清算都是指因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活动。
二、注销单位备案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7、公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三、总公司能够撤销分公司吗
总公司能够撤销分公司。但是总公司是不可以随时撤销分公司的,必须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才可以撤销分公司。
一、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销公司的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全文8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