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已领出,离婚办理手续还未开始,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03 14:54:11 3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刚领的结婚证想要离婚,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起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刚领结婚证能办离婚证吗

可以,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建议谨慎处理比较好。

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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