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编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23日强调: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今年3月国务院就发文指出,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8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其实是一个相当费解的概念。非行政许可审批概念之所以能被长期普遍使用,为的是借助这样一个非字,可以让非行政许可审批十分方便地规避来自《行政许可法》的约束,成为一种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便于行政部门随意设置的不是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不纳入《行政许可法》的约束,如果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基本没有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
在行政审批改革语境下,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于一些政府行政部门的另一大好处还在于,它也能成为消解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继续抓牢审批权力不放的一个载体,如将已被精简的行政许可事项,借助非行政许可审批实现春风吹又生。此次中央明确强调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无疑令人备感振奋。因为这不仅再次昭示政府勇于壮士断腕、自我削权的改革决心和勇气,同时也预示着非行政许可审批概念将从此成为历史,而由此导致的妨碍行政审批改革的制度漏洞也将被彻底堵死。
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更大意义还在于,它有利于同时凸显和捍卫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样一个最基本的法治秩序准则,不仅有利于有效将政府行政审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也有利于充分激活市场和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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