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爸不满意屋顶沿构造,想叫包工头重新改造,多出的人工材料费都由我们自己出。包工头因承包了其他地方建造房子,直接就拒绝了我爸的要求。后直接停工2个月,其间叫人来说付清所有已做工程款,我家叫他自己亲自过来说清楚,包工头未来,亦无书面通知停工理由,就说要结清所有已做工程款。镇里来调解,包工头说60%的付款未到,要求我家付清追加量50平在内的全额60%的工程款,我家拒绝。
请问律师:如包工头起诉要工程款的话,我家是否会败诉?!我家起诉包工头延期误工,能胜诉否?有没有相关法明确规定,在未完工的情况下,承包人有权利要求支付追加量的60%款项?
夏立芳律师回复:能否胜诉,要看证据是否充分,如果双方没有书面合同,案情比较复杂,胜诉风险大。建议你请专业的律师处理这件事情。
现行我国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分阶段结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其施工过程划分为若干施工进度阶段,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测算每个阶段的预支款数额。在施工开始时,办理第一阶段的预支款,在该阶段完成后,计算其工程价款,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审查并办理阶段结算,同时办理下一阶段的预支款。
(3)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一年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l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或分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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