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按季度支付租金是可以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出现:
(一)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一般应写明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担保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担保的管理措施
(一)保前调查
1、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调查、评估。
2、对借款保证人进行调查、评估。
3、对借款抵押物、质物进行调查评估。
4、撰写调查、审批报告。调查、审批报告的内容
(二)保时审查是确保贷款正确、合理发放的关键环节
主要对借款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调查报告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主要内容有:借款的用途、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负债能力、反担保合同要素是否齐全等等。
(三)保后检查是确保贷款按政策、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减少和防止贷款风险的重要保障措施。
它要求项目人员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分析检查和分析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贷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无挪用、套用贷款情况。
2、检查存货有无积压、应收款回笼情况等。
3、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
4、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所有影响贷款安全性的不利因素,督促企业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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