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今后消费者熟悉的“白家”牌方便粉丝将在市面上消失,《经济日报》刚刚刊登的一则《道歉声明》昨天引起记者的关注,四川白家粉丝首次公开承认“曾经在网络和报纸上对白象食品集团发布了不利的不实报道,对此,白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郑重向白象食品集团道歉”,这也标志着持续三年多时间、备受社会关注的白家、白象商标争夺战尘埃落定。
白家将改“白家陈记”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得了这份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下发到当事企业的民事裁定书,今年1月,最高院针对白象白家的复杂案情进行了和解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6项协议。自2012年6月10日起,白家公司停止在方便粉丝上使用横排“白家”商标。白家公司另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白家陈记”商标,正龙公司(白象品牌拥有者)承诺不对白家公司在方便粉丝上注册和使用上述“白家陈记”商标提出异议、争议和诉讼。除“白家陈记”外,白家公司今后不得在方便粉丝上注册或使用“白家”或含有“白家”文字的商标。另外,白象方便面也不在方便粉丝、方便米线上使用“白家”或含有“白家”文字的商标。
另外,协议内容还包括:白象、白家均撤回各自提起的纠纷案件起诉,并互不再诉和追究责任;四川白家向白象食品集团补偿损失50万元;四川白家在《经济日报》上公开向白象食品集团道歉。
白家称不影响公司发展
白家粉丝和河南白象方便面都是国内知名的方便食品品牌,率先挑起事端的是四川白家,2007年9月,当时白家高层盛家武在北京高调宣布,以生产白象方便面为主的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推出的“白象”牌方便粉丝恶意仿冒白家粉丝外包装,侵犯了白家粉丝外观专利权,造成白家粉丝重大经济损失,并发誓要“打鬼”到底。
然而,一直未对此事做表态的白象于2009年对外公布河南省终审判决书显示,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在粉丝上使用的“白家”商标构成对“白象”注册商标的侵权,白家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白象食品集团下属的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标识。
2009年7月1日,不服判决的白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9年9月7日法院公开进行了听证,审查期间,在最高院主持下,“二白”终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判决,今后在方便粉丝行业,“白家”商标今后将被废除,有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白家粉丝多年创立的品牌资产将付诸东流。
“对于这一商标纠纷,双方有约定,暂时不便对外发布消息”,白家方面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时还表示,这一裁定并不会影响到白家公司发展。
更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王致和”在德国商标物归原主。针对王致和官司中的被告方德国欧凯公司,当时,白家表示,欧凯也侵犯了白家在海外的商标权,公司也与代理王致和官司的外方律师取得联系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律师代理白家在德国追讨回“白家”商标。
■专家分析
商标意识缺失致惨痛教训
记者从有关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最高院之所以做出该条裁定,还是在于白家粉丝的商标意识缺失,白家现在使用的“白家”商标,其实注册类别是“粉丝”而不是“方便粉丝”,而这在商标注册中不属于同一类别,也就是说白家这些年在方便粉丝上使用的“白家”商标根本就不合法,当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据了解,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近年来的飞速发展,企业之间的商标和专利等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惨痛的教训越来越深刻。业内专业人士认为,现代企业要参与品牌竞争,商标保护尤为重要,只有把自己的商标注册认识充分、注册充分、保护充分,才能有效地规避商标风险并抵抗外来商标侵权。(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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