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传唤拘留在哪里
派出所传唤拘留在拘留所或者是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传唤违法嫌疑人可以使用手铐吗
传唤违法嫌疑人原则不使用手铐。如果是强制传唤,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三、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是什么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
1.拘传是具有强制力的,而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2.使用对象的范围也不同;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可适用于其他诉讼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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