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可以投标。分公司不能独立参与投标,分公司能用总公司资质投标。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合格投标人并非必须是法人,从缔约履约能力的角度考虑,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以参加投标。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二、分公司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区别
独立法人指能够以本人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本人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独立法人,是指没有本人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其不能独立的行使权力及义务(属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权限要看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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