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对企业印花税的新政策可总结为“两不变,三改变”。其中现有税制及总体优惠政策不变,完善了印花税纳税主体,降低了部分行业税率,同时取消了部分税目。具体如下,两不变:
1、印花税立法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
2、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
服务企业印花税征收政策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应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万分之五税率。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多年实践做法,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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