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唯一住房可以被法院执行。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的,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也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
一、家庭唯一住房怎么认定
1、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办理流程有以下:
(1)持购房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窗口查询家庭成员之前是否有住房契税纳税记录,有记录的不享受契税优惠,有纳税记录且对房产权属有异议的或无纳税记录;
(2)工作人员将会给一份《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表》,申请人持该表到市房产管理中心监理所继续查证;
(3)经查证确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持《家庭唯一住房查证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即可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纳税手续,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有以下:
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无住房,首次只购买一套住房;
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住房的;
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住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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