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时期,对建筑业企业来说是个机遇,但是竞争异常激烈,低价中标的情况较为常见,如何在低价中标的基础上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
法律咨询: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答:
(1)项目管理实施目标;
(2)组织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分配;
(3)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4)项目需用的资源的提供方式和核算办法;
(5)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特殊事项;
(6)项目经理部应承担的风险;
(7)项目管理目标的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
(8)对项目经理部奖励的依据、标准和办法;
(9)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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