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适用于民法典吗
民间借贷适用于民法典。
在《民法典》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
二、民间借贷的责任认定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贷合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民间贷款合同后公款私用,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目前有这几种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企业承担责任;二是企业先承担责任,向法定代表人追偿;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实际为个人借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钱;四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三款,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贷款合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肯定是个人承担责任,但在审判实践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钱全部用于企业,全部打到企业的账户上去了,应该让企业与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钱全部用于生产经营,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前面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导致情势变更,身份转变必然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单位的行为,单位就要承担责任。
三、民间借贷有数额限制吗
民间借贷有没有限额。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没有限额的。写借条要有书面凭证。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最好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一份书面协议,以免口说无凭。有条件的,还可办理借贷公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该条提示我们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故债权人出借大额借款给他人时除了需常规的提供借条等证据外,借款人抗辩借贷未实际发生的,有合理解释并列举了大量原告证据上的疑点。则所谓的出借人:原告必须进一步向法庭陈述借贷发生细节,包括款项交付原因、时间、地点及资金来源等,以便法庭进一步审查借贷实际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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