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现行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缺乏具体、科学的标准,司法实践难以把握;
2、监管流于形式,缓刑难以实际执行;
3、县级没有青少年管教机构,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难;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关于数罪的缓刑适用问题
对于数罪并罚后缓刑的适用问题,关于犯罪人被数罪并罚时是否可以适用缓刑,有的国家刑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的国家则没有作出规定,但据笔者掌握的资料,还没有哪个国家明确规定对受数罪并罚的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应当指出的是,没有规定数罪并罚可以适用缓刑,并不意味着对数罪并罚的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因为法官完全可以根据犯罪人所犯数罪的性质、情节,犯罪人的悔罪表现以及个人情状等内容,以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为标准,决定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对数罪并罚的犯罪人适用缓刑,法官的这种裁判就是合法并且合理的。
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必须根据数罪中各罪被判处的刑罚相加的总和刑期来决定能否适用缓刑。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来判断能否适用缓刑。
关于数罪的并罚又分为几种情况,即审判时的数罪的并罚,与漏罪的并罚,与新犯罪的并罚,以及与本文关系较为密切的缓刑考验期中、后发现新罪或漏罪的并罚问题。因这些情况均为数罪并罚的范围故不再予以具体分析。
所以说,故意杀人可以判缓刑吗?其实这就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了。对于故意杀人罪,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行为能力,智力状况等情况,如果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智力发育不完全吗,行为能力有限制,那么,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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