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离婚证丢了的,不需要双方共同前往民政局进行补办,当事人自己去补办即可。补办离婚证,当事人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在审查信息后,会为当事人补发一份离婚证。
一方离婚证丢失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的离婚证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补发离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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