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200万想要减刑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2、或者有立功表现;
3、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4、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职务侵占罪如何防范
1.严把用人关。在用人上,除了考虑业务能力外,还必须考虑员工的思想品德,特别是经手财务的员工,在上岗前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培训,上岗后,再实行监督考察回访,并建立起人事管理档案。
2.加强对公司、企业员工的教育。把员工素质教育当成一门工作、一项任务来抓。针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法制观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良好的执业道德观念,全面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3.完善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使公司、企业的管理形成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杜绝个别领导以言代策的现象。
4.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
5.严控企业管理的同时,切实关注员工利益,合情合理的支付员工的报酬,真正做到按劳取酬,让员工觉得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不仅是企业的信任,也是改善自己生活环境的重要途径。
6.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决策者,要充分认识法律对自己企业利益的保护、保障作用,事前用法论证可行性,事中用法规范行为,事后用法保障权利。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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