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的房子已经建成罚款,还是有可能会被拆除的。“违章建筑”只有通过合法的申报手续并取得规划部分、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合法认可,变更为合法建筑后,才不会被拆除。
一、违建当事人如何认定
违建当事人一般认定为违章建筑物的建设者,包括单位或者个人。违建不合乎法律规定,存在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一经查处必须拆除。违法占地的建筑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查处,违反规划的建筑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查处。
二、违建怎样才不被拆除
违建在以下情形下不会被拆除:
1、进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的安全;
2、因技术条件限制而无法拆除;
3、拆除会损害公共利益;
4、后期补办了相关手续并通过了审批,或已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5、违建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的。
三、为什么违建不可以打官司
违建不能打官司是因为违法建筑系未经审批建造,故当事人双方对各自主张的出资建造的事实均不适用不动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违法建筑的归属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
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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