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关于包庇罪的规定,包庇罪指的就是当知道对方已经犯罪,却还为其提供一些可供隐藏的场所或者钱财,来帮助他们实施潜逃或者直接做一份假证明帮助他们蒙混过关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包庇罪。如果情节十分严重,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构成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司法机关或有关组织作虚假证明或者帮助隐匿、毁灭罪证和湮灭罪迹,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帮助其掩盖罪行,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主体是一般主体。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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