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和法律事件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法律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2、特点不同;法律事实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
一、法律事实包括以下几类:
1、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2、依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要求某种现象存在或不存在,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事实与否定性法律事实;
3、从法律关系演变所依据的数量,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单一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构成;
4、从法官认定事实是否需要进行鉴定来看,法律事实分为鉴定认定的事实与非鉴定认定的事实。
二、法律事实构成中各种因素的联系的性质可分为:
1、简单的事实构成,即彼此存在自由的联系的事实综合;
2、复杂的事实构成,即彼此存在连贯的制约性、严格的依从性的事实系统;
3、混合的事实构成,即由上述二种事实系统结合起来的事实综合。
综合上述,法律事实包含于法律事件,法律事实强调的是结果,法律事情不以主观意识去转移的客观现象。
明确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已然的客观事实的异同与联系
一起刑事案件是已发生的客观存在过的已然事实,作案人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司法机关并不能自然知晓作案人是谁,也不能自然知晓刑事案件的事实、情节,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认定,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没有犯罪事实,因为人类无法使时间倒流也就无法完全再现已然的犯罪事实状态全貌。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犯罪行为必然作用于客观世界并留有蛛丝马迹,人们能够认识案件的客观事实。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认识犯罪事实的主体、方法、标准、要求等规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就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可以依法对被告人定罪判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认定或者不能认定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就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起公诉、定罪判刑,应当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宣告无罪。实际发生过的已然的客观事实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的前提和基础,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标准对实际发生过的已然的客观事实的反映和概括,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已然的客观事实不是一个概念,二者的内涵外延及属性差别极大,一个人实施了客观上的犯罪行为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只有他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才能受到刑罚处罚,否则他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研究刑事存疑案件的国家赔偿必须明确并严格区分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与实际发生的已然的客观事实的异同与联系,否则会产生错误的结论。我国专门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刑法,规定追究犯罪程序的法律是刑事诉讼法,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事实很显然应当是指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认定的符合刑法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没有什么别的法律再来专门规定犯罪和刑罚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因此,国家赔偿法上的“犯罪事实”只能是刑事诉讼中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事实,不是指实际发生的已然的客观事实。
《民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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