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官司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经济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当事人的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公民包括其特殊形式,即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法人还包括其特殊形式,即法人型联营的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其他组织则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即非法人团体。
当事人在民事、经济官司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一)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二)申请回避的权利;(三)提供证据的权利;(四)进行辨论的权利;(五)申请调解的权利;(六)双方自行和解的权利;(七)提起上诉的权利;(八)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九)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十)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十一)认为法庭笔录确有错误时申请补正的权利;(十二)不服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协议时提出申诉的权利。属于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当事人享有法律赋予的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又应当履行一定的诉讼义务。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必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二)必须遵守诉讼秩序;(三)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单独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
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
5、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6、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7、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申请复议的权利。
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
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
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
9、进行辩论的权利。
10、请求调解的权利。
11、自行和解的权利。
12、提起上诉的权利。
13、申请再审的权利。
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15、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6、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7、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一)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1、原告起诉必须符合受案范围和法定起诉条件。
2、被告应当应诉,经法院传票传唤必须到庭。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明确特别授权的内容;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4、提出申请回避,应说明理由。
5、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6、当事人举证,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7、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答辩期内提出。
8、申请案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9、离婚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
10、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的证据,当事人有义务保密。
11、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法交纳诉讼费和其它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1、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3、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或者贿买、胁迫他人作证。
4、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5、不得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6、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7、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
1.要求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权利。包括请求司法保护、委托诉讼代理人和申请回避等。
2.维护自己实体权利的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包括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等。
3.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包括请求调解、提起上诉、双方自行和解、原告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等。
4.借以实现民事权益的诉讼权利。即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包括: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