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依法具有的权利义务是:享有占有、使用担保财产的权利;查阅、复制按揭贷款人持有的相关权利凭证及文件的权利;赎回担保财产或者财产的权利;检验通知的义务;支付价款的义务。
一、准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区别
准物权和物权的区别:准物权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客体的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和排他性因而类似于物权的民事财产权,比如占有。准物权具体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法人能为资产提供什么保护
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和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法人属于营利法人,是依法成立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三、权利质押登记法律规定的说明
权利质押登记法律规定的说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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