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家暴,大家并不陌生,从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开始实施到2019年12月31日,仅公开报道的涉及家暴的命案至少有942起。
但是,我们印象中的家庭暴力可能就是殴打、辱骂等行为,由于家暴在婚姻关系中具有隐蔽性,还有很多情况可能是你正在经历但却没有察觉的。
在这个特殊的时间,我认为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些“家暴冷知识”,以在婚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
一、婚姻中这些情况也属于家暴
(一)严格的经济控制。
根据《民法典》第1055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都有社会活动的自由。
举例来讲,如果丈夫严格限制妻子花钱,无异于限制了妻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长此以往会对妻子的精神状态、心理状态造成巨大的压力。
所以从理论上讲,经济控制也属于家暴。
但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取证难度比较高,通常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家暴的行为的存在。
(二)以爱之名的情感操控。
夫妻之间、家人之间经常会听到“只有我是真心对你好”“只有我能受得了你”“我对你太失望了”“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等言语,要知道语言是带有能量的,如果对方经常贬低你,让你陷入一种自责、自卑的情绪,长此以往,便会操控你的情感。
有些朋友感到困惑,说几句话就是家暴了,会不会太玻璃心。
注意,像殴打、辱骂等行为只是家暴的表现形式,家暴的本质在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
离婚案件中,夫妻受到精神控制的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有时甚至需要进行心理康复治疗。
(三)性暴力。
在婚姻关系中,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其强行发生性行为是最常见的性暴力。
与身体暴力、精神控制、经济控制一样,性暴力也是控制当事人的手段,并且通常与其他形式的暴力结合在一起,以摧毁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满足施暴者的控制欲望。
性暴力对配偶的伤害巨大,严重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二、遭遇家暴怎样保护自己?
我们在婚姻中遭遇家庭暴力,被对方施加肉体、精神上的控制,保护自己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摆脱这种控制,并且清楚认识到家暴就是暴力,不能受过伤之后,又在心理上去粉饰这种行为。
在具体的操作步骤上,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向妇联、居委会等单位求助。
记住这两个电话:全国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全国妇联反家暴热线:16838198。
(二)注意及时报警,警察的询问笔录将作为重要的证据;
(三)及时就医,一方面避免身体受到的伤害加重,另一方面,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作为证据使用;
(四)注意收集家暴证据,除了警方的询问笔录、医院诊断证明,还包括施暴方写下的保证书、家暴时的录音录像证据、家人朋友的证人证言等。
(五)如果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系,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彻底远离对方。
(图片内容:2021年1月19日,经过缜密的质证、辩论环节,我们成功帮当事人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明确表态禁止男方骚扰、殴打我方当事人及近亲属。
)总而言之,遭遇家暴想要一下就摆脱对方的控制是很难的,这件事应当循序渐进,关键在于迈出第一步,勇敢说“不”是你从噩梦中逃脱的起点。
有些朋友心存幻想,认为对方虽然打了自己,经常辱骂自己,或者限制自己的花销,但是对方也真诚悔过了,生活还是可以继续下去。
实际上,家庭暴力一旦开始,就只能和婚姻一起结束。
这是基于当事人本身的脾性决定的,很难改变。
记住,遭遇家暴,第一,保护好自己,第二,脱离对方的控制。
生命仅有一次,我们应当爱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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