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的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分为认缴出资和实收出资两部分。对于股东(发起人)作为登记事项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的不同理解,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有两种理解:注册股东(投资者)认缴资本的金额和时间为每一期认缴出资的金额和时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已缴出资的每一期出资额和时间。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如何填写?
根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认缴出资时间是指股东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是其已完成缴付出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每个股东的认缴及实缴情况有一条信息记录,为截止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如股东尚未缴付出资,则实缴金额填0,实缴时间选择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得知,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7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