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angelababy被抢注成茶叶商标。不料,名族英雄郑成功也惊现于茶叶商标名,再次引发了一场关于名人商标的争论。
那么,名人被注册成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郑成功的后人是否有权利要求郑成功茶叶商标注册者停止使用郑成功商标,并追究其相关侵权责任?同时,郑成功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其肖像权该如何维护呢?
其实,历史名人被抢注成商标,郑成功并非首例。像曹雪芹、朱元璋被注册在酒类商品上;鲁班被注册在油漆、木工机械商品上;唐伯虎被注册在含酒精饮料商品上;貂蝉被注册在健美按摩设备商品上等等。历史名人被抢注的很多,由其后人出面维权的也不少。比如,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店星巴克在合肥开业时推出一种印有浅咖色包公正面坐像的城市杯。没想到,这个杯子却为星巴克带来了麻烦,包公后裔指责其滥用、歪曲包公形象,要求下架并召回所有已售杯子。
此外,曾有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鲁迅酒商标,鲁迅后人提出强烈抗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终驳回其申请,理由是名人商标是一种特殊商品,要考虑社会影响,容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商标不予核准通过。鲁迅先生是一代大家,把他的名字作为商标用在商业活动中是不合适的。
在我国,商标注册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要想自己姓名不被其他人抢注,首先要自己将姓名提前注册为商标。因为最先注册商标的人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跑在抢注者的前面不失为上上之策。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自己不想注册商标,觉得自己注册商标并无实际意义,而又不想自己的姓名被别人随意拿来使用,那么就要随时关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公告,实时进行监控。如果自己的姓名已经被抢注成功,可以通过递交相关资料申请撤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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