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提高户口办理时效
2014年,我省公安机关提出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坚持谁受理、谁负责原则。对承办户口的民警,无论职务、岗位有何变动,即使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或退休、离职的,也要对所办理的户口事项负责。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包括群众本人错报发生的差错和工作人员登记中造成的差错,应立即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2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
我省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了全省户口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851-5904728),24小时值班,做到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1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
3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
2014年7月28日,贵州公安机关开通了网上预约办证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场所指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4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通绿色通道,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为急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提供服务。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立即出国、出境的,可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申办证件。据介绍,最快一天即可办理完毕。
5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
我省首次申领出入境证件为9个工作日,比公安部近期推行的10个工作日缩短1个工作日。再次签注为3个工作日,比公安部推行的7个工作日缩短4个工作日。
6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
我省已于4月1日起实现了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表合一。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材料齐全的,可一次填表同时申办上述三类证件。
7一年内可重复使用出入境证件照片信息
我省已于5月1日起实施了出入境证件照片一年内可重复使用功能。16周岁(含)以上,办理过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按要求提交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时,无需重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8实行出入境证件“前置收费”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以刷卡的方式缴纳证件费。从而减免申请人办理特快专递时需到银行缴纳现金的手续和程序。
9下放出入境证件发放权限
将出入境证件的发放权限下放到市、州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的市、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出入境证件。改变了以往出入境证件必须在贵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大厅领取的方式,减少了申请人往返贵阳的路程、时间和费用。
10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从事消防技术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布,并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目前,省公安厅已在全省范围内分14批公布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409条,涉及单位259个、150人。
11为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我省执行收押任务的看守所已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加挂标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目前全省看守所已对在押人员发放《法律援助告知书,确保在押人员知晓率达100%,200余名在押人员获得了法律援助,为在押人员及家属提供了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50多次。
12试行驾驶人省内跨地市考试
对我省正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凡是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一是完成前一科目考试和大纲规定培训学时均已满两个月的;二是支队车管所因受到当地考试能力限制无法及时安排科目二场考或科目三路考造成考生积压的。可由申请人本人向本地交警支队车管所提出异地考试申请,支队车管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汇总后及时安排集中考试,确因考试能力限制无法安排的,将名单报总队车管处安排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考试,以方便申请人尽快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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