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指在债务关系中有权要求对方,即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障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除合同关系和其他债务关系。可附条件或附期限免除。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偿还本金,就可以免除利息。附加解除条件的免除例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将不再履行。(3)债权转让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第三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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