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儿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方为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因为儿童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无刑事能力或民事能力的小孩。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正如上述所说,儿童年纪小,交通安全意识弱并且自主约束力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依法有保护儿童安全、照顾儿童生活、关心儿童成长、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等责任。无独有偶,在《民法典》(2021.1.1生效)中做出了什么是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其职责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监管和照顾其生活,保护其财产。同时,监护人还有权作为未成年人的委托人或代理人,有责任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管理或教育,有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监护人有权代替孩子提出诉讼,具有合法性。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因此,综上所述,若在儿童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在于儿童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悲剧的发生。那么相对来说,是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照顾以及教育相关交通知识的责任,因此依法划分责任。
无论在儿童交通事故中,责任归于哪一方,其结果都是不好的。无论是对车辆肇事者,还是儿童以及儿童父母监护人来说,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司机开车时应多注意儿童的动向,同时作为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该起到承担起对儿童进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的责任,同时也要起到监护和保护儿童异常安全的作用,提高儿童交通行为的规范性,避免悲剧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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