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开庭程序为:
1、原告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法院立案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通知答辩;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调解;
6、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7、判决。
离婚第一次撤诉第二次开庭能离吗
离婚第一次撤诉第二次开庭不一定能离,具体如下:
1、但是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2、因为所谓的六个月期限,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
夫妻之间有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在家庭中使用家庭暴力和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和吸毒等坏习惯,而且屡教不改,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如果有这些父亲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就算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可以直接准予离婚,所以法院判决离不离婚最重要的就是你提供的证据,符不符合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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