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网点缴纳方式:缴款人需要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处罚地所在省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2、网上银行方式:缴款人需自行登陆缴款界面,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跨省异地缴交交通违法费用,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缴纳行为。但是,作为司机的我们应该好好遵循交通规则,避免在开车的时候出现违章违法行为。
全文4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