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和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在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给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和再婚配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当事人无法出示离婚证,可以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再婚手续。
一、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二、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明
补办结婚证要以下证明: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不给补办结婚证的情形有如下:
1、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2、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3、申请补领离婚证时,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无档可查或难以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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