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的颁布是新时代中国立法进程的重大工程。法规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
新颁布的《通告》有以下三个特点:
1、具有强制性。发生事故后,凡符合“快速处置”条件的事故,当事人必须迅速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恢复道路畅通。当事人如不迅速撤离或借故滞留于事故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2、具有选择性。当事人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后,有多种事故处理的方法供当事人选择。
(1)没有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的单车事故,以及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民事赔偿的两车事故,不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可自行驶离;
(2)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或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民事赔偿的,报警等候民警处理。
3、具有鼓励性。当事人按通告规定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处罚上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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